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违规担责[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