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7]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11] 其他安排 -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