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董事长和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1] 临时会议与表决 - 董事长等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有相关规定[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总经理办公室可作日常办事机构[5]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