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委员会构成与职责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负责制定董高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经审核、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高管薪酬经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