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信 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包括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公司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