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 - 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问题、信息清晰度等事项[4] - 依托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信息质量等事项[5] - 可定期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等单独会面[6] -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可在特定阶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3] - 在董事会对可能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8] - 对年度报告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并陈述理由[5] - 有异议可经专门会议审议后独立聘请中介机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