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内部审计制度
东方锆业东方锆业(SZ:002167)2025-12-05 20:47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第三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全部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