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科技(60320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嘉环科技嘉环科技(SH:603206)2025-12-08 17:30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修订后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4]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 -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4] - 公司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4]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4]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有例外情况[5]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重大资产交易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6]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须为独立董事[20] 利润分配 -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可进行利润分配,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1]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积极推行现金分配[2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每年至少现金分配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22] 其他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章程或股东会另有规定除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