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调整为“审计委员会”[1] - 公司规定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总经理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16] 股份与股东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2,442,326股,面额股每股一元[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5] 担保与资产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止控股股东占用资产[6]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召开前10天、临时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27] 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6]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电气设备修理”[1]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3]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42]
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