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职务解除 - 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解除特定情形董事、高管职务[7] 移交手续 - 董事、高管应于离职生效后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管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信息申报与复核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