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