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17:45

董事会成员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4][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出[6]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表决[10]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方式下一工作日通知[11] - 提案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另需条件[1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需过半数通过[14]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1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2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20]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21]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22]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规则解释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董事会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