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17:4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