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3] -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3] 解聘规定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0]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0] - 解聘应说明理由并报告[10] 其他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1]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