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17: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独立董事[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况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会议与资料管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35] - 独立董事工作等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33][3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0] - 制度与法规抵触按法规执行[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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