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9]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审计职责与权限 - 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效果[2] -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8] -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8] - 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21] - 审计人员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或提供有关资料[22]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3] - 审计终结后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4] 审计重点 - 财务收支和经营审计关注制度执行、业绩真实性等[17] - 适时组织对投资、价格、成本等进行专项审计[17]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需及时审计[18][19][20] 审计人力补充 - 审计力量不足可聘请内部人员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22] 制度考量与追责 - 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纳入考量[23] - 建立内部审计责任追究机制,发现重大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24] 违规处罚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4] - 拒绝、隐匿等七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罚[24] - 利用职权等四种行为的审计人员将被处罚[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