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17: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