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603595)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SH:603595)2025-12-08 17:46

第二条 本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细则为《公司章程》的 补充性文件。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 会聘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东 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 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 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八)决定公司无需提交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对其他企业投 资及对外担保事项除外);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