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3002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信息[12] - 公司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重大信息[1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重大信息[1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14]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14] 股东股份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适用本制度[5] - 公司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应报告[15]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补充重大事项书面材料并组织披露[17] - 重大信息经董事会审批应汇报并按规披露[17] - 董事会办公室按规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披露事项[18] - 未授权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0] - 制度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并于批准日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