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报告类型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分定期和重大事项报告,定期为年度工作报告[2] 报告流程 - 制订报告征求外部董事和党委意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4] - 提交的年度报告附董事会决议、经审计财务报表等资料[4] 反馈机制 - 股东会提意见,董事会20个工作日书面反馈并制定整改方案[5] 报告内容 - 年度工作报告含总体经营、发展、运作情况及下一年安排[5] 制度规定 - 重大事项报告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批披露[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批准日执行,2022年10月相关制度废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