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润材料华润材料(SZ:301090)2025-12-08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召集人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期及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等可提议临时会议[12]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2] - 会议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2023年12月26日旧细则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