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天地新天地(SZ:301277)2025-12-08 19:0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2][15]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随意解聘[9]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2] 任职流程与期限 - 深交所无异议后董事会聘任[17] - 离职后3个月内正式聘任[18] 职责与保密 - 负责信息披露工作,需签保密协议[19]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9]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22] - 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