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8]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问责,必要时要求其辞职[2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1]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2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5][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签名[28]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人员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3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1]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1]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3]
新天地(3012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