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