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天地新天地(SZ:301277)2025-12-08 19:01

委托理财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委托理财须报公司审批[3] - 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等原则,用闲置资金,选低风险产品[6] 流程管理 - 财务部每月底汇总业务及盈利情况上报,结束后15日内向决策小组提交管理报告[10] - 财务部收集信息形成投资方案提交理财决策小组预审[15] - 理财决策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15]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由财务部具体实施[17] 监督管理 - 内控部对拟签订的合同、协议审查并出具意见[17] - 财务部跟踪业务进展,异常时及时报告决策小组[17]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22]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委托理财情况[22] -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22] 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具体执行及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22] - 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25] - 公司披露的投资理财事项应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内容[26][27] 其他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