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认定为重大差错[7] 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中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担保或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等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关联人担保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等交易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12] 财务报告更正规定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内部审计部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做专门决议[9]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4]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4]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5]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5] 差错处理 - 因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6] - 情节恶劣等5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7] - 有效阻止等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8]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5类[1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23]
新天地(3012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