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博汇股份博汇股份(SZ:300839)2025-12-08 19:01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多项职责[16]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相关机构[8]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8] 网站公示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访问地址[10] 股东便利 - 公司应保证股东会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1] 说明会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下必须召开[11][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2]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等信息[13] 部门协作 - 公司其他部门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信息披露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并置备供查阅[16] 禁止情形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活动中有多项禁止情形[16][1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7] 制度说明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