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博汇股份博汇股份(SZ:300839)2025-12-08 19:0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4][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5]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殊情况除外)[1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委托限制原则[1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书面或举手表决[15] - 未表决等视为弃权,审议提案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过半数可举行会议,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会议审议 - 利润分配等决议先审计草案,再正式报告,最后对其他事项决议[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包含多方面[1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9]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9]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1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