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温州宏丰(SZ:300283)2025-12-08 20:46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12月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管理[2] 资金占用类型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3] 责任机制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清偿机制 - 公司建立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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