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温州宏丰(SZ:300283)2025-12-08 20: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1][2][16] 印章管理 - 法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公司印章刻制,私自刻制追究责任[4] - 新印章启用和废止前需分别填写相关登记表和申请单[4] - 公司印章适用范围包括公文、合同、财务报表等[6] 用印审批 - 用印实行事前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7] - 原则上不在未填或未填完整材料上盖章,紧急经总裁批准除外[7] 文件处理 - 已盖章未使用文件,申请人交回印章管理人员销毁[8] 监督检查 - 审计部不定期检查印章和用印情况[12] - 违反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