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科森科技科森科技(SH:603626)2025-12-08 21:1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9]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4] -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若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4] - 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除非特定情况[12] - 注册会计师弄虚作假出具不实或虚假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与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