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1%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5%以上股份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36个月内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7] - 36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需报告董事会并与公告同时披露[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建立专门会议制度[1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同等知情权[21]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委员会开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22] 履职保障与费用 - 有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2]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2]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不得取其他利益[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科森科技(6036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