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9696)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21:51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公司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自规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5] - 召集人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5] 运作规则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6] - 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开会前五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2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9] - 出席会议的委员有保密义务[29]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等[8]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11]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2]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14]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5][18] - 监督公司运作有效性和合规性,审视财务监控等[18]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公司及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18] -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1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1] - 审计部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各类报告和整改情况同时报送[15] - 会议对审计部报告进行评议,决议材料呈董事会讨论[21][2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9] - 必要时可聘独立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7] 其他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 本工作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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