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有棵树有棵树(SZ:300209)2025-12-08 22: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棵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 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 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的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尚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 体上公开披露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