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