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须为独立董事[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等[6] - 董事薪酬等须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6] - 高管薪酬标准须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由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定期提议召开[8] - 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提案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