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