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 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以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外部单位或个 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 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