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有棵树有棵树(SZ:300209)2025-12-08 22:16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 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公司子公司为本条前款规定主体 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 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及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秘 书履行决策程序及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可通过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 担反担保责任的能力。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