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公 司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 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 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