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000547)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航天发展航天发展(SZ:000547)2025-12-09 17: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连续任职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履职要求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10] - 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1]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7] 股东定义与规则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百分之五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3年9月27日和2008年4月9日相关制度同时废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