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 - 关于泰国子公司收到税收优惠政策公文的公告
税收优惠 - 泰国子公司可免不超实际投资总额100%企业所得税(不含土地费和营运资金)4年[1] - 免税期内亏损可从免税期结束后净利润扣除,期限不超5年[1] - 企业所得税免税期内,免受促进业务红利所得税[1] - 免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原材料等物品进口关税1年[1] 投资要求 - 免税机器须在发证之日起30个月内进口[2] - 须在发证之日起36个月内正式开工[2] - 发证前注册资本不少于4亿泰铢,开工前全额实缴[2] - 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不低于100万泰铢[2] - 工厂须设大城府洛加纳工业园内,开工起15年内不得迁址[2] 财务影响 - 本次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财务影响以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