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6008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至少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2]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15][17]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七日送达[1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22] 会议举行条件 - 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一人不超两名[25][27]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书面表决,通讯表决会后七日内寄达原件[34] - 提案通过一般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通过[38]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和战略发展流程等[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及考评方案等[10]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需先出审计草案再正式报告[40]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4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董可暂缓表决[42] - 会议记录含日期、人员等,董事签字确认[44][45]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46]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47] - 会议文件中英文制作,歧义以中文为准[48]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49][50]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52]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