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宝华润(00156) -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力宝华润力宝华润(HK:00156)2025-12-09 18:10

审核委员会人员要求 - 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专业资格或知识[2] - 现任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2] 会议安排 - 每年举行不少于两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3] - 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5] 职责范围 - 负责外聘核数师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等,批准薪酬和条款[4] - 检讨公司财务、风险及内部监控系统[5] - 检讨员工保密举报安排并确保公平独立调查跟进[6] 意见分歧处理 - 与董事会就外聘核数师事宜意见分歧,应在报告说明双方意见及原因[6] 其他规定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回应股东提问[7] - 职权范围登载于公司及港交所网站[10]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可取阅集团所有账目资料[11] - 可征询外界顾问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1] - 公司提供充足资源,就职权内事宜向董事会汇报[11] - 秘书保存会议记录并按要求发送传阅[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