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人数少于三名时董事会应尽快补足[4][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内部审计机构应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时,审计委员会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审议文件等[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督促其遵守规范[12]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8] - 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7]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及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13]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书面申请后,需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股东诉讼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表决前提交[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8] -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董事会[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年报相关 -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28]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中需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等[28] - 审计委员会应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董事会会议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28]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形成决议后再提交董事会审核[28]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9]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改,报董事会审议通过[31]
佳发教育(3005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