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3005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2)
佳发教育佳发教育(SZ:300559)2025-12-09 18:33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任免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 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 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