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发教育(30055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12)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的相关 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 性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