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SH:600853)2025-12-09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4年1月5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369604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13696046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8][16]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3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种情形达到一定金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1][43][44][46] - 财务资助、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44][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超半数[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