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 - 章程修正案
深华发深华发(SZ:000020)2025-12-09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外经贸深合资证字[1981]0002号批准,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40300618830372G[2] - 公司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66] 股权与股份相关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4]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除外[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 - 股东请求查阅或复制公司资料需提供持股数量证明并签署保密承诺函[8]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9]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10]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7]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向股东大会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1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处罚惩戒情况等[18][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4]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重大收购、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3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0]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0]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43]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3]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4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50] 其他事项 - 公司法定代表人新增经理选项,董事长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公司修订章程以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5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52]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份报纸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的国际互联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2]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能[64]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改成“股东会”[64] - 《公司章程》将“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改成“经理”“副经理”[6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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