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0029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五方光电五方光电(SZ:002962)2025-12-09 20: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3]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4]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2]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12] 减持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未完成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7] 其他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数量等[17] - 股份变动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2日内公开相关内容[17]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8]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收归公司并处罚[20]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免除职务、要求赔偿,触犯法律依法处罚[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24][25]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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