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光电(0029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五方光电五方光电(SZ:002962)2025-12-09 20: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19] - 会议召开前3日(特殊情况除外)书面等方式送达通知[20]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讯召开[22] 决策与报告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3] - 作出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职责与监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10]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6]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书面意见等视为不能履职[21] 其他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5]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为10年[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负责会务等工作[27] - 本规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9]